反洗錢 / 反恐融資(AML/CFT)政策
1. 原則与適用範圍
本机构承諾遵守适用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規与 FATF 标准,支持并执行 AML/CFT 与 KYC/KYB 义务,配合监管与执法机关开展调查与取证。禁止建立或维持与洗钱、恐怖融资相关或可能协助相关活动的業務关系。
2. 風險評估与風險緩釋(基于風險的方法 RBA)
建立分层控制:
-客戶身份识别与驗證(个人、机构及實益所有人)
-制裁/负面清單与不良媒体筛查
-持續監測与可疑交易報告(STR)。对高風險国家/地区、复杂業務模式或异常交易,实施强化尽职调查(EDD)与更高频率监控。
3. 客戶尽职调查(CDD/KYC/KYB)
不接受匿名或化名帳戶。以下情形必须执行 CDD:建立或变更業務关系、为未建立关系的客戶办理交易/收发币、怀疑ML/TF、或对資料真實性存疑。识别并驗證客戶、被授权人/代理人、實益所有人(UBO),并了解業務性質、所有權与控制結構。对疑似“拆单”交易应合并计算。
4. 非面對面業務与技術控制
针对非面對面开户/交易制定专门政策与技術方案,首次启用或重大变更后由外部審計师/獨立合格顾问評估有效性,并在变更实施一年内形成評估報告。
5. 持續監測与可疑交易報告(STR)
对帳戶行為与交易进行全周期監測;对复杂、异常大额或无明显经济/合法目的的交易开展调查、記錄与留存;在满足阈值或触发条件时依法提交 STR。
6. 制裁与名单筛查合规
在建立关系、执行交易前以及存续期间定期筛查客戶、UBO、被授权人、收/付款方等;监管清單更新时同步复核并記錄結果。对被列示主体一律拒绝建立或继续关系。
7. 政治公众人物(PEP)
识别 PEP 及其家屬/密切關係人;与 PEP 的关系需高级管理层批准,核实資金与財富來源,并加强持續监控。
8. 价值转移 / 旅行規則(如适用)
对超过监管阈值的价值转移(加密资产转移),在支付指示中携带发起人与受益人必要資訊;收付/中介环节保留、校验与转发資訊,資訊缺失时采取補救措施,无法满足要求则不执行转移。
9. 现金与不记名票据
不接收或支付任何金額的现金;不以不记名可转让票据支付。
10. 記錄保存与个人數據保護
保留 CDD、交易、筛查、STR 等記錄至少 5 年或更长(依当地法要求);对客戶个人數據依照适用隐私法保護,仅为合规目的使用。
11. 組織治理、獨立審計与培訓
设立 AML/CFT 合规职能并任命合规官,保持獨立審計能力;定期为员工(含一线、风控、技術、客服与高管)提供基于角色的培訓;开展企业範圍風險評估(固有風險—控制—剩餘風險)并定期复评。
12. 区域与本地化遵循
针对欧盟/英国(GDPR/UK GDPR、5AMLD/6AMLD)、美国(BSA/FinCEN、CCPA/CPRA)、香港/新加坡等地区,按当地 AML/CFT 与數據合规規則进行差异化适配。
13. 禁止“提示(tipping-off)”
严禁向客戶或第三方泄露 STR 提交、监管调查或内部调查等敏感資訊。違規将受到纪律处分并依法承担責任。
14. 第三方与对手方合规
对托管、经纪、做市、法币出入金、区块链分析等供應商及 VASP 对手方开展尽调(KYB/问卷/证明),評估其 AML/CFT 计划、制裁与旅行規則能力;建立准入、审查与退出機制。
15. 区块链分析与链上風險控制
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,使用合规的区块链分析工具对地址归集、链上行為、对手方風險进行評估与拦截,并与名单筛查联动。
16. 投訴与爭議解決
建立用戶投訴受理与分级响应機制(一般不超过30日回复);必要时引导至所在地监管机构或爭議解決渠道。